各相关单位:
自《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0年5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各建筑企业基本能够认真履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职责,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但是,在2021年春节期间,仍有部分建筑企业未落实《条例》有关规定,导致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现通报如下:
一、欠薪项目情况
(一)正茂顶秀港湾项目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广西顶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正茂顶秀港湾二期工程项目,发包给施工总承包单位甘肃正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由劳务公司江苏杜竣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组织工人进场施工。2021年12月,正茂顶秀港湾二期剩余地下车库工程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3号楼主体剩余部分工程项目的泥工、钢筋、木工等3个班组71名农民工投诉,被江苏杜竣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拖欠工资1090925元。经人社部门立案处理后,江苏杜竣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仍不履行人社部门的限期改正指令,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的规定,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人社部门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远耀幸福里项目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防城港市国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远耀幸福里项目,发包给广东汇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由劳务公司韶关市海宸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组织农民工进场施工。2021年11月以来,该项目陆续外架、油漆、铝合金、泥工、铁工、砼工、木工、水电安装、后勤等9个班组103名农民工投诉,被韶关市海宸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拖欠工资8702556元。经人社部门立案处理后,韶关市海宸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仍不履行人社部门的限期改正指令,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的规定,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人社部门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互联网小镇项目未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广西富乐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互联网小组项目,发包给施工总承包单位广西从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受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其它关联诉讼案件影响,广西富乐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及时拨付人工费,导致广西从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能及时发放各劳务班组的农民工工资23008025元,并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经人社等部门的联合协调下,该项目在2022年春节前足额发放了农民工工资。
(四)其沿国际商务中心项目未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防城港市其沿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其沿国际商务中心项目,发包给广西人合安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防城港市其沿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未按月足额拨付人工费,以及广西人合安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实行严格管理,将工程委托给第三人何某代管,导致农民工工资得不到及时发放。经人社、住建等部门联合调处,该项目在2022年春节前支付了440万元农民工工资。
(五)碧桂园滨海城项目未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防城港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防城港碧桂园二期滨海城项目,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融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将劳务工程发包给东阳市融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融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东阳市融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未实行严格管理,将工程交由郭某代管,以工程款结算为由未及时拨付人工费,将经营承包风险转嫁给农民工,导致未及时拨付发放257农民工814万元工资。
(六)金港中心项目未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广西富乐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金港中心项目,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中益诚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2022年3月,该项目因管理不到位,引起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和某劳务承包人结算纠纷,将承包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未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经人社和住建部门协调后,中益诚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核实发放73名农民工1006018.36元工资。
二、相关单位及个人处置情况
(一)正茂顶秀港湾项目。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甘肃正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全市通报批评,扣减企业诚信分0.5分;对江苏杜竣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进行全市通报批评,整改期间暂停在防城港市承揽新项目;对项目经理袁特〔建造师注册证编号:桂建安B(2017)0004212〕进行全市通报批评,整改期间暂停在防城港市承接新项目。
(二)远耀幸福里项目。对施工总承包单位广东汇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全市通报批评,扣减企业诚信分0.5分;对韶关市海宸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进行全市通报批评,整改期间暂停在防城港市承揽新项目;对项目经理娄宝山〔建造师注册证编号:粤建安B(2019)0002573〕进行全市通报批评,整改期间暂停在防城港市承接新项目。
(三)互联网小镇项目。对施工总承包单位广西从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全市通报批评,扣减企业诚信分0.5分;对项目经理刘飞〔建造师注册证编号:桂建安B(2016)0000651〕进行全市通报批评,整改期间暂停在防城港市承接新项目。
(四)其沿国际商务中心项目。对施工总承包单位广西人合安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全市通报批评,扣减企业诚信分0.5分;对项目经理陈天玉〔建造师注册证编号:桂建安B(2015)0001339〕,整改期间暂停在防城港市承接新项目。
(五)碧桂园滨海城项目。对施工总承包单位融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全市通报批评,扣减企业诚信分0.5分;对项目经理刘志鹏〔建造师注册证编号:浙建安B(2020)0791169〕,整改期间暂停在防城港市承接新项目。
(六)金港中心项目。对施工总承包单位中益诚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全市通报批评,扣减企业诚信分0.5分;对项目经理张德友〔建造师注册证编号:冀建安B(2019)0057585 〕,整改期间暂停在防城港市承接新项目。
三、整改及要求
(一)整改。请以上被通报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劳务公司要提高认识,认真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对存在问题要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市人社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二)处理。对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劳务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信用扣分、资质核查、处理处罚、限制其开发或承揽新项目的惩戒举措,对项目经理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和处理。
(三)要求。请各相关建筑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严格贯彻执行《条例》有关规定,要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机制,转变生产经营管理模式,提高监管效率,大力推动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制度落实落地,共同营造良好的根治欠薪氛围。
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