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20〕1号)、《市人民政府对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关于解决超期限安置重大项目被征地农民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批示》、《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工资补贴标准的通知>》及《防城港市解决当前就业专项资金缺口问题工作协调会会议纪要》文件精神,我局对安置在防城港海事局的钢铁核电项目公益性岗位人员曾范明自主创业补贴进行了审核。补贴共计(大写)人民币伍仟肆佰叁拾元整(¥5430.00)。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2022年5月24日-2022年5月30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于2022年5月3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防城港市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室(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770-2829753 邮箱:fcgjy282975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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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重大项目公益性岗位人员创业就业补贴明细表
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