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和扶持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5号)和《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和扶持工作的通知》(防人社规〔2021〕1号)文件精神,经基地申报,市人社局实地查验,拟认定广西北部湾产业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为防城港市创业孵化基地,现予公示。
一、公示名单
广西北部湾产业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示时间
2022年6月28日—7月4日,共5个工作日。
三、受理方式
对公示对象是否符合防人社规〔2021〕1号规定的认定条件要求,企业是否存在违法问题等方面,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在材料上手署真实姓名并捺手印。
受理人:覃晓霞,受理电话:2823500。
邮寄地址:防城港市金花荼大道中段防城港市人社局就业科收
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