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防城港市
政策通知公告

仲裁文书公告送达 (防城港劳人仲字﹝2024﹞第250号申请人吴家宇诉被申请人广西天海一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广西三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劳动报酬争议案)

2024/06/21 1.6w 阅读 512 点赞


吴家宇:

本委受理的你与被申请人广西天海一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广西三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案号:防城港劳人仲字〔2024〕第250号)经本委依法通知,你无正当理由未出庭参加仲裁庭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以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本委依法对你作视为撤回仲裁申请处理。重新申请仲裁的,本委将不予受理。现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决定书。

本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见此公告可到我委领取决定书。

联系地址: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中段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703室;联系电话:0770/3232116(立案接待室)。

防城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