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4〕26号)文件精神,现将符合补贴条件的第5批共122家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5年1月14日前邮寄或直接送防城港市社会保险中心待遇核定科(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8001)。举报电话:0770-3235198。
附件:稳岗返还公示名单(2024年第5批)
防城港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