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
政策通知公告

防城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防城港劳人仲字﹝2025﹞第128号卜天赐诉广西超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

2025/05/22 1.7w 阅读 466 点赞



广西超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卜天赐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案号:防城港劳人仲字〔2025〕第128号)。

卜天赐的仲裁请求为:一、停工留薪期工资30456.32元。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68526.72元。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3298.56元。

因你单位无法联系,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法律文书。你单位可到本委办公地址: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560号2楼201室领取上述文书及相关材料(联系电话:0770-3232116)。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6月30日下午15:30在第一仲裁庭(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560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六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防城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