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
政策通知公告

仲裁文书公告送达 (防城港劳人仲字﹝2025﹞第276-285号申请人韦光喜、韦家森、韦家旺、韦家南、韦美玲、韦金福、韦德林、黄高康、蓝常其、李世乐诉被申请人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陈建国劳动报酬争议案)

2025/06/26 3.4k 阅读 295 点赞


陈建国:

本委受理韦光喜、韦家森、韦家旺、韦家南、韦美玲、韦金福、韦德林、黄高康、蓝常其、李世乐与你劳动争议案(防城港劳人仲字﹝2025﹞第276-285号),因无法联系你本人,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等仲裁法律文书。你可到本委办公地址: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560号2楼201室领取上述文书及相关材料(电话:0770-3232116)。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8月18日上午9:00在第一仲裁庭(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560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六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防城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