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12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18日,巡察组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市委第二巡察组实事求是地指出我局党组五个方面共15个问题,并提出了5条建议。1月29日市委书记对我局党组进行了约谈,并对巡察工作提出了三点明确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始终把抓好整改落实作为重中之重,对巡察反馈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政治巡察要求,层层传导压力,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
(一)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会议等及时传达学习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统一思想认识。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会、民主生活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市委书记约谈讲话精神及市委反馈巡察整改要求,深刻剖析市委巡察发现问题原因,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坚持把巡察反馈意见当作一次加强党的建设的机会,一次改进工作作风的机会,一次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重要契机,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其他同志任副组长,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要求,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对五个方面15个问题和5条建议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细化整改任务,明确工作分工,将整改责任落实到部门、到人。局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推动分管领域整改工作落细落实。同时,督促科室、单位负责人狠抓巡察整改。
(三)统筹整改,建章立制。在市委巡察组巡察期间及巡察反馈之后,局党组不等不靠、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坚持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检视发现问题、与贯彻落实各级审计、督查、考核反馈意见、与深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相结合,统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任务抓整改,以问题整改促进工作开展,以日常工作实绩检验问题整改成效。在从严从实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标本兼治,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完善13项规章制度,扎紧制度篱笆,把人社各项工作始终置于制度监督之下,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坚持问题导向,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针对市委巡察反馈五个方面的15个问题,分解细化形成36项整改措施,多措并举、真抓实改,动真碰硬,综合施策,并举一反三,全力推进整改落实。截至10月30日,针对反馈的15个问题制定的36条针对细化问题的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整改成效不断巩固拓展。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到位,推进我市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尚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1.关于“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1)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够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巡察开展及推进整改以来,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时间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合理安排理论学习,提高学习质量。督促各党支部聚焦政治建设这个党的根本属性,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局党组、机关党委会、支部大会的“第一议题”,及时在会议第一项议程组织传达学习。二是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印发实施《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推动“第一议题”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实效化,把“第一议题”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为开展工作找准“金钥匙”和“定星盘”。严格按照中央统一要求进行学习,深入领悟内涵、精准把握外延,把“第一议题”制度的贯彻落实与正在开展的工作相融合,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奋力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建立“第一议题”学习资料库。已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库并保持动态更新。重点汇总习近平总书记对人社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习近平总书记公开发表的重要讲话。
(2)针对“‘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社领域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列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学深学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蕴含的方法论,开拓思维,推动工作谋划。二是坚持学思用结合,推动就业、社保、人才、劳动关系等人社工作再上新台阶。2023年获自治区党委、政府、广西军区表彰为自治区双拥模范单位。就业方面:就业工作获自治区肯定,3月份在全区就业工作会议上我局就《强化用工服务保障助力实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作经验交流发言。社保方面: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全区排名第三,获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通报表扬。6月份,在全区工伤预防培训班上,我市就工伤预防先进经验作汇报。人才方面:新增高级职称人才452人;新增高技能人才1016人。劳动关系方面:港口区沙潭江街道办事处获人社部表彰为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5月份,指导推荐的工程项目参加广西第一届无欠薪项目竞赛决赛获评全区二等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获评全区一等奖;上思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获“广西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荣誉称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一步加强预警功能,运用“桂薪宝”监测预警平台系统,实现对在建工程项目落实“一金七制度”的常态化和动态化监测,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做到“四个严禁”零发生。三是积极推进人才引进培养。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国家部委支持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15条政策措施及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市人才政策认识,提高做好人才服务的信心决心。率先在全区设区市代市委市政府草拟了《防城港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引进“银龄人才”暂行办法》并印发实施,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政策支撑。到东兴市产业园开展用工保障调研,摸底企业人才需求。组织开展“重点产业重点领域联合引智”活动,与140位人才签订就业意向书;协办第123批“博士后科技服务团”活动,16名专家、博士后到我市11家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技服务活动。以“就业暖心·桂在行动”专项服务活动为统领,组织缺工企业参加各类招聘专项活动。今年以来,组织市内有招聘需求的企业相继参加2024年全区春季人才交流大会、2024年防城港市春季人才交流大会以及赴桂林理工大学和桂林信息科技学院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等10场招聘活动,组织招聘单位142个,提供岗位数3977个,共收到5425份简历。年内有针对性地组织缺工企业赴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以及柳州、百色、河池等地大中专院校开展2024年防城港市“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为企业招揽技能人才。及时转发《广西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2024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2024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等系列人才政策文件,积极开展广西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人才平台申报工作,摸底调查我市42家重点企业申报意向以及人才培养和需求情况,推荐防城港澳加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申报第十批广西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并做好评审路演指导工作,促进企业搭建高层次人才平台。
2.关于“推动抓实主责主业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针对“就业创业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足”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加强企业用工服务保障。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临港工业城市、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市委市政府“2+1”工程、中国—东盟产业园区防城港片区的需要,主动靠前,搭建平台,积极做好企业用工服务保障。于2024年1月起开展就业援助月、2024年2—3月开展春风行动、2024年3月举办人才交流大会及赴区内高校招聘等活动,搭建缺工企业招工和群众就业平台。截至目前,全市已举办各类招聘活动101场,服务企业3201家(次),提供就业岗位3.61万个以上,达成就业意向3700多人。充分利用招聘会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二是开展劳务协作活动。3月22日,防城港市、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组织开展了“加强劳务协作 服务产业园区”活动,来自百色市等9个县、区的320名劳动者分批走进东兴市产业园区有关企业,实地参观了企业的生产车间和生活区域,通过面对面咨询企业,了解生产经营、工资待遇、服务保障等情况。同时,东兴市与百色市的9个县、区签订了区内劳务合作协议,为下一步引工入园奠定基础。三是继续对全市180家重点企业进行用工监测,及时做好缺工企业的招聘服务,截至10月底,全市180家重点监测的企业返岗员工45237人,返岗率97.82%,组织监测企业参加招聘会532家次,为1800次企业员工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年内累计解决用工2999人。针对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常年缺工情况,今年以来每场均有邀请该公司参加招聘。开展农民工返岗上岗“点对点”暨服务重点园区企业用工保障接送服务活动。3月21日,市委常委、分管副市长带队,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严念同志等,到东兴市产业园开展用工保障调研。四是加快推进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局党组积极推进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在市领导及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截至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副楼第四层已封顶,现正在进行内、外墙装修,主楼基础已完成,正在进行主楼一层施工。五是积极协调争取就业补助资金。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带队到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请示汇报就业补助资金缺口情况,积极争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给予我市零工市场就业创业项目补贴。2024年2月27日,印发《关于足额发放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的提醒函》,推动县(市、区)将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到位;2024年3月11日,印发《关于2024年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加强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
(2)针对“统筹推进社会保障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努力,2023年防城港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年度任务完成率为178.59%,获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通报表扬,该项工作已经完成整改。截至2024年9月底,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率达到86.64%,超过序时进度要求。二是加大社保卡工作力度。以“群发短信”的方式分别向“已申领二代社保卡未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员”“已参保未领取社保卡人员”“养老待遇未进卡人员”精准发送短信15万余条;在“防城港人社”微信公众号及“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致防城港市广大参保群众的一封信》《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面启动换发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工作的通知》,呼吁参保人员及时申领和补换第三代社保卡;截至2024年9月底,社保卡持卡人数93.98万,排名全区第二,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为58.89%,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1.5%和整改任务目标的107.07%。三是全面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健全完善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激励约束工作机制,全力抓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激励约束机制考核自查自纠,对标对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激励约束机制考核任务指标强化工作举措,全力争取在自治区的年度实地考核评估中获得更好成绩。四是紧盯全民参保扩面目标任务,研究制定防城港市2024年社会保险包片督导工作方案,成立督导工作组,按月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全力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专项行动,将更多人群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畴。
(3)针对“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存在漏洞”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拓展调解员来源渠道,年内吸纳工会工作者、退休法官等具备调解能力的法律工作者等社会力量进入调解员库,进一步扩充调解员队伍。目前已吸纳退休仲裁员、退休法官、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市总工会社会联络部(法律工作部)负责人、新业态行业调解员等14人进入我市调解员库,同时办理了调解员证,并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向社会公告更新了调解员库入库人员名单。截至目前,我市入库调解员共有80人。二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培训。举办2024年防城港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我市基层调解组织调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邀请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授课,围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方法、调岗调薪、劳动合同解除等调解员关心的问题采取理论授课、案例演绎、交流互动等方式进行了交流,共有40多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基层调解组织50余人参加了培训。推动基层调解组织切实发挥好“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我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三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在全区率先开展了根治欠薪“开工第一课”,积极深入企业开展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及人社政策宣讲,利用春节后开展的“春风行动”系列招工活动、根治欠薪冬季行动、“和谐同行”企业共同培育行动等,开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指导企业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引导劳动者合理维权,从源头上降低劳动关系领域矛盾风险。四是强化预警平台信息化建设。截至2024年1月18日,已接入广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省级监控预警平台,目前行业主管部门已经录入项目信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治欠办)根据系统,动态对纳入监管的项目落实“一金七制度”情况进行预警提醒。五是加快推进防城港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建设,计划投入资金进行场地建设,目前已经开始施工建设。六是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安薪行动”专项行动,重点对住房、市政、交通水利和农业农村项目进行排查,指导项目落实按月发放工资制度,预防和调解劳动争议。经统计,已检查项目30多个,对检查发现问题发出整改建议书15份。
(4)针对“推进人才服务工作存在短板”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加强人才载体基地培育。筛选我市优质企业,指导企业积极申报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局主要领导组织广西钢铁集团、防城港澳加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到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请示汇报自治区级人才平台项目申报工作,2024年8月6日自治区人社厅发布《关于批准设立广西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通知》,批准设立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澳加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为第十批广西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二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制定并印发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情况定期通报制度》等相关文件,压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部门职责。三是督促和指导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参加公需科目培训,对未完成培训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将通过电话等渠道督促其参加培训,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2024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提醒函》,通报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县(市、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截至目前,完成2024年公需科目培训人数为15642人,完成年度任务的89.38%。
3.关于“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就业社保工作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专责小组牵头抓总作用发挥有待提高”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强化就业社保专责小组牵头抓总作用。根据就业社保专责小组职能,3月份组织召开就业社保专责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及时印发实施《2024年就业社保专责小组工作要点》,推动成员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6月份、7月份、8月份分别组织召开就业社保专责小组工作会议,调度全市就业社保专责小组工作进度,研究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暨国家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以及下半年工作。二是加强与自治区就业社保专责小组的沟通联络,积极向自治区就业社保专责小组请示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我市就业社保专责工作按序时进度推进。三是强化督导指导。2024年1月25日印发《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本级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使用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我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2024年2月27日发函提醒各县(市、区)就业社保专责小组,市财政局、乡村振兴局、林业局等部门,要求其按时足额发放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通过电话、微信等途径,督促乡村振兴部门加大跨省就业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和县域内稳定就业劳务补助工作力度,确保2023年有关补助及时发放到位。全市申请跨省就业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人数6277人,应发放6030人,已发6030人,发放率100%,发放补助304.25万元;县域内稳定就业劳务补助应发5221人,已发放5221人,发放率100%,发放补助881.42万元。2024年8月19日,印发《防城港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就业社保专责小组关于开展2024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回头看”督导工作的通知》,联合就业社保专责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到四个县(市、区)开展随机抽查督导、明察暗访,并召开专责小组工作会议,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2)针对“推动就业服务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存在不足”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加大就业帮扶车间服务工作力度。督促指导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落实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数量不低于2020年年底规模(车间38家,吸纳脱贫人口279人),保持整体稳定;落实就业帮扶车间“一对一”专员服务制度,及时了解就业帮扶车间的生产经营、用工需求等情况;每月调度收集就业帮扶车间有关情况,及时审核发放就业帮扶车间带动就业补贴。二是推动就业帮扶车间转型升级乡村就业工厂。截至2024年7月18日,认定就业帮扶车间38家,吸纳脱贫人口310人,就业帮扶车间转型升级为乡村就业工厂4家;审核发放就业帮扶车间带动就业补贴7.2万元。
(3)针对“贫困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管理不规范”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严格培训环节过程监管。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培训过程实行人脸识别签到、严格培训课程设置和规范资金支出范围等,进一步规范我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二是加大对县(市、区)督促指导力度。指导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职业培训机构结合实际,开设本地区符合脱贫劳动者实际的课程,同时加大对培训对象的审核把关力度,并完善相关台账档案,确保人员符合条件要求。三是督促指导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逐一排查了2020年以来所有脱贫户参加线上培训的情况,经核实,不存在没有参加线上培训但领取补贴的问题。
4.关于“‘一把手’担当作为促发展的能力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1)针对“创先争优意识不强”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局“一把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围绕重点产业、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岗位需求,加强重点群体培训,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带头发掘打造“八桂系列”劳务品牌,组织到上思县开展劳务品牌调研指导,推进劳务品牌创建服务。带领干部职工到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学习好的工作经验,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工作推进成效初步彰显,在2024年全区就业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带队到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报争取人才项目,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同意由我市承办2024年“中国博士后科技服务团防城港行”活动,我市是广西唯一获批承办此项活动的地市。7月9—10日,第123批博士后科技服务团(广西防城港)活动在我市顺利举办。二是组织开展市人社干部队伍思想能力作风 “三争四有”专项行动,以建设群众更加满意的人社干部队伍为目标,努力“争建一流队伍、争树一流作风、争创一流业绩”;做“有人民情怀、有创新意识、有实干精神、有纪法底线”的人社干部。三是坚持和优化领导值周相关制度,实行“领导值周+机关纪委+支部纪检”联合开展监督检查的机制,加大工作执行力度,进一步督促干部职工守纪律,履职尽责。
(2)针对“破解难题办法不多,协调推进一些重点工作不够有力” 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局“一把手”带头推进重点、难点工作。局主要领导带队到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请示汇报工作,督促分管领导积极主动向市领导汇报工作,随同市领导到县(市、区)开展调研走访,推动解决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堵点和难点。二是局“一把手”带头协调推进堵点工作。亲自布置致函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致电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千方百计协调推进补贴资金,推动审计整改工作于2023年底完成年度补贴资金、参保人数目标任务。三是局“一把手”带头推进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亲自对接协调自然资源、文旅、财政等部门,约见承建单位,督促分管领导到市公共实训基地施工现场督导工作,推动加快工作进度,办理土地划拨手续,项目建设正在加快推进中。
(3)针对“督促指导工作不够实,责任层层传导不到位” 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局“一把手”带头落实“四下基层”制度。组织到上思县开展人社政策落实情况调研,组织到港口区开展乡村振兴工作服务指导,随同市领导到东兴市开展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东兴产业园区调研,到防城区滩营乡那林村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调研,摸实情、查不足、谋措施,服务和推动解决基层问题和困难。二是强化督导指导。完善局领导分片指导督导机制,对就业、社保、劳动保障等人社服务实行分片包干,压实分管领导责任,带领局党组成员到基层督导就业、社保、劳动保障、乡村振兴等工作,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业务加快推进。3月6日印发《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就业创业重点工作任务指标通报约谈机制的通知》,对2024年就业创业指标任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通报。三是落实重点工作任务指标约谈、通报制度。分别致函提醒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等工作推进不力的县(市、区)、市直职能部门,扎实有力推动社保、乡村振兴等工作。及时印发《2023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情况通报》《2024年上半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通报》,对城镇调查失业率、电子社保卡等重点指标进行通报,推动人社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领导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有待加强,阵地建设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强化意识形态认识。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会等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及全市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不断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学习的密度,提升学习质效,切实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意识形态领域的认识。二是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进行检视剖析,列为局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开展述职。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认真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调整局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三是压实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推进。印发实施《中共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将意识形态领域内容纳入党建及人社工作要点的重要工作内容,同党建和人社日常业务同谋划、同推进、同调度。四是修订完善《中共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意识形态领域的学习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同时深化班子成员理论学习研讨交流,每次集中学习前,党组成员安排一定时间阅读有关原著和资料,做好充分准备。集中学习时,党组成员专心研读,做好学习笔记,并认真结合实际深入思考,交流研讨发言做到谈深谈透,确保学习研讨效果。
6.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宣传制度机制,强化线上线下齐发力,加强宣传信息的更新置换。在本局微信公众号、网站动态转载并及时更新最新政治时事、公示典型、警示教育案例等,加强人社工作正能量宣传和警示教育,强化对人社讲堂、一楼电子横幅等阵地的管理。二是加强社交软件平台的监督管理。加大本局微信工作群、QQ群等新媒体的管理力度,对党员干部意识形态领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做到防微杜渐。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配合市网信部门做好网络舆情引导工作;三是加强信息报送宣传。积极宣传报道组织开展的人才交流大会、就业社保惠企利民举措、工青妇活动等。按照市政府信息约稿要求,按时反馈报送信息。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压得不够实,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7.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党组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不够充分” 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强化党组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工作议题,召开党组会议,听取局党组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研究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并研究《中共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二是扎实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前谈心谈话。上半年共开展廉政谈心谈话82人次,推动工作高效落实。三是压实党组领导班子、二层单位“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春节前开展了廉政警示教育和廉政集体谈话,进一步强化我局党风廉政建设。6月17—18日,局党组和党组书记分别对审计整改涉及的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开展持续压实责任约谈,层层传导压力,督促相关科室单位主动担当作为、扎实履职尽责。
(2)针对“落实‘一岗双责’层层递减” 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局党组书记严念同志为全局党员干部职工讲授“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以严明的纪律护航防城港人社事业行稳致远”专题党课,邀请市纪委监委尹相敏同志解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主要内容,赴万尾民兵哨所和市廉洁警示教育基地及深入企业,开展“学党史、促双拥、民族和”主题实践活动、“正风肃纪,以行铸魂”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一岗双责”职责。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紧盯分管领域党风廉政风险点,主动听取、督促、检查分管科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工作。春节前召开2024年春节前廉政警示教育暨集体廉政谈话会,4月组织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在全局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三是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将《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及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列入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风廉政教育会议等进行学习。四是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组织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邀请市纪委监委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到会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评聘、招聘、项目评审、资金支出等工作进行监督,主动向纪检监察组汇报“三重一大”事项。五是积极探索健全完善谈心谈话制度,修订《中共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领导干部廉政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班子成员结合“一岗双责”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落实“六必谈”。
(3)针对“清廉机关建设工作还不够扎实”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研究制定2024年清廉人社实施方案,并印发实施,进一步明确清廉人社建设具体举措。二是健全完善“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监督机制,制定《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规定》,加强对我局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三是制定2024年廉政家访活动方案,由党组书记和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单位人员和“十个必访必谈”开展廉政家访,8月15日至8月19日,局党组对本单位职工干部进行了廉政家访,紧盯升学开学节点,对职工干部及家属明确严禁违规操办和参与升学宴,为子女上好廉洁第一课,守牢廉洁家庭阵地;重申严禁酒驾醉驾等有关规定,倡导职工干部及家属文明出行;提醒职工干部遵守“八小时之外”的纪律,营造人社队伍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共筑廉洁家风。
(4)针对“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发挥还有不足”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市纪委监委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加大对我局党组履职是否到位、个人尽责是否到位情况的监督力度,把监督问责职能用足用好,做到早教育早提醒。二是7月初,纪检监察组到我局开展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出具提示函,督促我局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履职尽责、防范风险。三是纪检监察组紧盯重要时间节点进行廉政提醒,督促我局经常性教育干部职工廉洁自律,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做细做实日常监督,做到警钟长鸣,防范“四风”问题,确保人社工作健康发展。
8.关于“干部作风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1)针对“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树得不牢”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持续开展“局领导走流程”工作,窗口开展“好差评”、服务标兵评选、人社业务练兵比武等活动。二是做好督促指导相关工作,推进“一窗通办”和“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做好人社服务大厅综合窗口进驻市民中心及服务提质增效相关工作。强化干部职工服务能力水平及态度要求,争取企业及群众零差评。三是组织开展人社政策宣传活动、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免审受理活动,推动人社惠企利民政策落到实处。
(2)针对“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制定人社干部队伍综合能力提升培训方案,并于3月25—26日、4月8—9日分两个批次组织开展干部职工集中轮训工作,进一步提升干部业务能力水平,提振干部职工精气神。二是开展“和谐同行”企业共同培育行动。联合市总工会、工商联、企联等部门,深入培育企业,提供点对点培育指导服务。选取我市辖区内防城港市嘉士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防城港市金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等企业,通过查看台账、座谈指导、普法宣传等方式点对点指导企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推动企业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促进和谐文化建设,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自实施“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以来,全市共认定了13家和谐劳动关系单位,指导推荐的港口区沙潭江街道办事处获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三是对照往年自治区级就业见习基地评选条件,对全市33家见习基地的见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摸底打分,并初步筛选出防城港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和防城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幼儿园2家有评选意愿并相对具有培养潜力和竞争力的见习基地作为重点培养对象,“一对一”加强建设指导和培养,力争在下次评选工作中获评自治区级就业见习示范基地。
(3)针对“对文风不实问题根治不力”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开展文风整顿工作,及时将上级关于文风要求传达到办文同志,督促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加强对公文的审核,推动公文办理责任压实到人,对公文不达要求的作退回处置,坚决不予对外发送。二是加强文风监督管理。印发实施《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行公文错情通报制度的通知》,促使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报送公文规范。三是在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中开设公文处理课程,邀请市委办业务科长授课,进一步规范我局公文办理,提升干部公文写作水平。
9.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1)针对“财务内控制度不够健全”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健全完善财务内控制度,规范会计内部控制和管理。制定和完善《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内部控制制度》《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要求,压实财务工作人员工作职责。二是严格落实《防城港市本级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防城港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关于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加班用餐有关事项的通知》《防城港市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租车管理暂行办法》《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班用餐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和办法,厉行节约开展党建活动和公务接待,严禁不合规个人补贴支出和无公函的公务接待。三是健全完善本局公务接待管理和租车管理等相关制度和办法。进一步修订完善《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租车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按照我市有关制度办法要求,对我局公务接待流程及租车要求进行细化,确保租车工作规范开展。四是关于巡察反馈“未严格执行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问题。对此类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举一反三,严格财务报账审核把关。组织本局财务人员学习《防城港市本级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等通知精神,明确差旅费及党建活动经费的报销范围,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各项支出,杜绝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2)针对“项目管理存在风险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科学编制预算,强化预算项目支出约束。做好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紧盯预算内支出,确保收支清晰规范。二是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将各专项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专款专用。做好款项支出归档,确保支出无错漏,科目对得上。三是针对“2020年某中心服务合同签订日期和交付日期以补充协议形式变更交付日期”的问题,该项目通过验收,2021年2月9日完成项目费用支付,2021年已签补充协议。2021年后,市就业服务中心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学习,组织财务人员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财务管理培训,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资金管理使用安全,规范各项支出,未再出现类似情况。
(3)针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有漏洞”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严格财政资金管理。对经费需求进行全面评估,做到预算资金专款专用,确保预算支出在合理范围内。二是做好财政资金流失风险防范。对单位历史借款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排查。自治区审计厅审计发现的某职业学校套取的培训补贴资金已经全部追回。三是完善培训资金发放方式,规范资金审核流程。制定《防城港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业务指导手册(2024年版)》,进一步规范业务经办,强化资金监管,提高培训实效,加强就业补助资金申报审核把关,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四是完善相关整改工作材料。完善包括2021年在内所有年份的中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吸纳毕业生就业社保补贴和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申请审批意见台账。五是加大长期借款追回工作力度,截至2024年8月,所有借款已经还清。
(四)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严格,机关党建和干部队伍建设管理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0.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1)针对“执行党组工作条例不够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财务年度预算、重要项目等重大事项、机关日常支出10000元和项目支出40000元以上的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必须提交党组会集体研究审定。二是加强党组议题的酝酿,会前党组成员之间、党组成员与业务部门负责人之间,充分沟通,明确议题成熟后才能提交上会审议。
(2)针对“班子成员表率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提升班子成员统筹协调能力,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协调、团结协作,确保工作推进顺畅。二是提升班子成员服务大局的能力,把人社工作放到国家、自治区及市委工作的大局中去思考、去部署,围绕大局策划和推进人社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2+1”工程部署,贯彻落实好《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用工政企对接机制和落实企业用工服务“四项机制”的工作方案》有关工作,为企业提供用工服务保障,组织区内外有关职业院校的学生到企业上岗实习,解决企业用工缺口。三是推进防城港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推动人才培养和提高技能人才的实践能力。
(3)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成员认真对照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检视内容要求,亲自撰写民主生活会材料,着力解决班子自身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效果。二是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局党组成员认真落实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认真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三是对照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成员批评和自我批评内容,建立班子成员个人问题清单,推动班子及个人查摆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11.关于“机关党组织建设抓得不够实”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党组会坚持年初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要点,部署党建有关工作事项。年终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对本局党建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形势进行分析研判。二是局党组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规章制度。
(2)针对“机关党委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坚持召开机关党委会议。2月局机关党委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局第三党支部关于给予某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等事项;3月底研究审议2024年党建工作计划;4月研究审议流动党员支部关于失联党员作出“停止党籍”有关事宜。二是拟定《中共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委员会补选(改选)委员工作实施方案》,部署空缺和调整委员相关事宜。三是结合近期的工作,督促各党支部认真落实完成组织生活会等工作,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进一步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会议记录,整理完善相关材料。四是建立健全督促各支部规范开展党建工作机制,开展履行监督执纪职责,每个季度开展监督检查,相关考评结果计入支部和党务干部个人考评结果中,督促退休党员支部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按要求开展好支部委员会议,推动落实43名流动党员全部缴纳党费。
(3)针对“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肃认真”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要求。2023年10月以来,参加“三会一课”党员人数均达到规定比例要求;严格党员请假制度。指导各党支部严格党小组管理,把局第一党支部党小组进行整合,同时选派工作责任心强的党员担任小组长,指定2名支委分别督促2个党小组落实每月党小组会议制度。二是强化党支部支委建设。组织支部委员积极参加市直属机关工委组织开展的党建业务培训班等,提升支部委员党建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三是强化支部党课质量。督导支部认真准备党课内容,要求书记讲党课要把结合人社业务作为党课主题,精心组织备课,增强党课的针对性和吸引力,确保党课质量。四是强化理论学习质效。加强各党支部党员的学习教育活动,举一反三,要求各党员在各种会议、活动结束后,结合自身岗位工作撰写学习心得。组织党员积极参加市委、市委组织部、市直属机关工委组织开展的专题研讨班等培训。
(4)针对“打造党建品牌力度不够”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拟定《中共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委员会关于争创“党员先锋岗”活动方案》,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设立党员先锋岗,落实党员亮身份制度。派出的党员干部参加2024年全区人社系统应知应会知识竞赛决赛,获全区第二名。二是完善并印发创建党建品牌相关方案,持续推进“暖心服务 人社惠民”党建品牌创建工作。三是积极探索一支部一品牌效应,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局第一党支部经支委研究,确定支部党建品牌为“人社政策先锋”,进一步完善人社政策服务保障机制。
12.关于“党组履行选人用人职责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制定《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队伍建设规划(2024—2026年)》,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围绕“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注重在一线及重要工作中考察和使用干部。二是已对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空缺岗位及职数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当前干部队伍结构,制定选人用人工作方案,分步抓好落实。今年以来提拔了8名科级干部,晋升了5名科级干部。
13.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和制度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相关政策规定,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化认识。二是认真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政策规定,在工作中进一步细化干部考察工作环节,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加强对考察组人员的培训,严格考察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回避规定,规范会议记录。三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文书档案管理,在今年上半年开展的13名科级干部任用工作中及时做好“一人一档”材料归档工作。
14.关于“干部队伍日常管理监督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局党组研究制定了《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管理办法》,强化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二是制定《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的工作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三是修订完善领导干部廉政谈心谈话制度,常态化开展集体谈话和个别谈心谈话,持续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引导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四是研究制定《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规定》,加强对干部职工“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政素养,预防和降低廉政风险。五是研究修订印发《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值周工作办法》,认真落实领导班子岗位职责,值周领导每周对干部职工工作纪律、精神风貌、工作作风等进行巡查督促,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日常监督管理。
(五)关于“落实巡察、审计整改责任有欠缺,整改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15.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有缺失”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党组对整改工作重视不足”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以做好2024年度上级巡视为契机,对历年整改问题进行“回头看”,针对未解决的问题,建立整改措施和责任清单,明确整改责任要求。二是压实整改工作责任,局党组书记带头研究,分管领导一抓到底,建立长效整改责任机制。三是建立完善整改工作台账并不断更新,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2)针对“巡察、审计反馈的问题出现反弹回潮”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组织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对巡察、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梳理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问题台账进行整改。二是将整改工作融入日常整体推进,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对马上能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立竿见影;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拿出具体的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对需要长期解决的问题,制定分阶段分步骤的整改措施。三是推进建章立制,建立完善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到位,防止久拖不决、整而不改。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局党组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和基本方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继续按照市委巡察反馈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人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压实责任链条。要以此次政治巡察为契机,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人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贯穿到巡察整改始终,进一步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到基层党组织中,坚持“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推广主题党日等活动,使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通过加强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等措施,强化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的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进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推动人社事业健康发展。
(二)继续强化整改落实,深化整改成效。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确保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同时,举一反三,再认真地深刻地开展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的进行整改情况再梳理,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坚持的整改项目,紧盯不放,进一步明确各阶段整改目标任务,确保整改未彻底绝不收兵。
(三)着力构建长远机制,强化常态长效。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和预防,强化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完善我局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坚持举一反三,在今后工作中需要建立的制度,要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在执行中发现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要及时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科学的工作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70-2822346(工作时间);邮政信箱:广西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中段人力资源市场办公楼,邮编:538000;电子邮箱:fcgsrsj@163.com。
中共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