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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作为,精准发力,市医保局加大城镇困难群众医保救助力度

2021/03/29 1.8w 阅读 128 点赞
  

     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医保局按照“兜底线、保基本、可持续”要求,加大城镇困难群众医疗保障救助力度,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确保全面小康路上困难群众不掉队。

  一、补助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筑牢基本医疗保障线

  对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进行补助,其中对全市特困对象、孤儿、重度残疾人给予100%全额补助,上思县、防城区对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对象给予60%定额补助,东兴市、港口区对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对象给予100%全额补助。2020年,我市补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4024人,补助260.27万元。其中补助特困对象、孤儿、重度残疾人4363人,补助109.07万元;补助低保对象、低收入对象9662人,补助151.20万元。

  二、加大医疗救助工作力度,筑牢政策待遇保障线

  一是确保三重保障制度有效落实。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孤儿、实施无人抚养儿童,按应计入的住院、门诊特殊慢性病救助费用的100%予以救助;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按应计入的住院、门诊特殊慢性病救助费用的95%予以救助,其他城乡低收入对象按应计入的住院、门诊特殊慢性病救助费用的90%予以救助;城乡低收入对象按应计入的住院救助费用的80%予以救助。城乡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经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后,医保合规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2020年,我市对城乡困难群众进行医疗救助共45903人次,支付救助资金2029.47万元;其中住院救助21543人次,支出救助资金1848.73万元,门诊救助24360人次,支出救助资金180.74万元。

  二是持续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将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各种恶性肿瘤等多种疾病纳入重特大疾病住院医疗救助范围,扩大了重特大疾病病种范围。同时提高了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经常规住院医疗救助后,城乡特困对象、孤儿、重度残疾人年度支付限额再增加20000元,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对象年度支付限额再增加10000元。

  三是方便困难群众看病就医。2019年12月25日起,我市实行市域内“一站式”直接结算,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均能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城乡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更加便捷。2019年11月起将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点由一家扩大至市内任何定点医疗机构,方便参保人员就近、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点。2020年4月9日,在异地就医的大病保险理赔实现“直付”,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报销不及时和不到位的突出问题。2020年6月2日,制定我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外就医健康扶贫兜底保障“一站式”结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本统筹地区县域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和门诊特殊慢性病发生符合医疗救助和健康扶贫兜底保障规定的医疗费用,在参保地经办机构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我市制定一系列医保结算有关政策,让城乡困难群众就近就医,一窗口办理、一站式办结。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联合民政、卫健等部门制定我市医疗救助有关工作文件,细化医疗救助对象认定、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及资金结算等工作流程,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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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