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
政策通知公告

防城港公安局关于落实2020年度市本级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反馈群众意见建议整改的任务方案

2021/07/13 1.9w 阅读 305 点赞

根据防城港市绩效系统显示,我局在2020年度市本级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反馈群众意见整改中共有6项整改内容:一是多为基层解决实际困难。二是加大工作服务力度。三是人手不够、希望增加工作人员。四是希望提高工作人员的待遇。五是办事时窗口人多,希望增添等候座位。六是希望增添和充实一些警力到基层。为按市绩效办要求开展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总体要求

针对市本级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反馈群众意见整改内容,认真研究整改方案,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中“为群众办实事”的要求,切实从群众的困难出发,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提升群众幸福感。

二、整改目标

根据群众提出的整改意见,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整改办法。一是要达到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难处,提升群众获得感。二是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各单位要注意总结提炼,形成为民办实事的好经验,提升我局为群众服务的能力。

三、整改内容及措施

责任单位部门:政治部(含各单位政工部门)、交警支队、户政科、出入境管理支队

整改目标:认真研究群众提出的6条建议,制定整改方案,解决存在不足。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

整改措施:

1.政治部(含各单位政工部门)一是制定辅警招录方案,解决警力不足问题。二是申请辅警工资待遇调整,解决工作人员工资福利问题。

2.交警支队、户政科、出入境管理支队一是根据群众提出的窗口等候座位不够问题,结合实际情况予以调整。二是进一步研究提升为民服务的举措。

四、整改要求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

相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群众意见整改,单位主官要认真组织人员研究整改方案。方案内容及措施要具有可操作性,一把手要监督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方案执行到位。

(二)阶段性推进工作,加强宣传

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整改方案按阶段完成工作,并对群众所提的建议,做好回访、宣传工作。同时,要把整改成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整理相关材料,按时上报

各责任单位请于2021年12月1日前将本单位整改任务的整改完成情况报告、连同开展工作材料报市局绩效办汇总,上报市绩效办。

防城港市公安局

2021年7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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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